大华公司2017年12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,根据下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。
(1)12月3日,购入生产用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,买价为75 000元,增值税率17%,运杂费为1 250元,保险费为250元,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该设备已运达公司并投入使用。
(2)12月8日,购入生产用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,买价为125 000元,增值税率17%,运杂费为2 000元。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
(3)12月9日,公司进行上述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,耗用材料为1 250元,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公司的安装费为1 750元。
(4)12月11日,上述设备安装完毕,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。结转工程成本。
(1)12月3日,购入生产用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,买价为75 000元,增值税率17%,运杂费为1 250元,保险费为250元,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该设备已运达公司并投入使用。
(2)12月8日,购入生产用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,买价为125 000元,增值税率17%,运杂费为2 000元。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
(3)12月9日,公司进行上述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,耗用材料为1 250元,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公司的安装费为1 750元。
(4)12月11日,上述设备安装完毕,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。结转工程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