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企业2019年1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,编制相关会计分录。
(1)12月1日,收到大理公司开出的一张转账支票120 000元,预订甲产品600件,存入银行。
(2)12月5日,向华发公司销售乙产品200件,单价3 800元,增值税率13%,收到一张银行转账支票,存入银行。
(3)12月22日,向大理公司销售1日预定的甲产品600件,每件售价2 000元,增值税率13%。大理公司开出一张付款期为三个月,金额为1 236 000元的商业承兑的商业汇票,补付货款。
(4)12月31日,开出一张现金支票给物流公司,支付本月在销售过程中应由本公司负担的运输费120 000元,装卸、搬运费30 000元(不考虑增值税)。
(5)12月31日,计算本月已售甲产品应缴纳的消费税,税额为216 000元,计算本月已售全部产品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7 000元,教育费附加33 000元。
(6)12月31日,结转本月已售甲、乙两种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,其中甲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1 000元,乙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2 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