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(  )日内,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;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(  )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。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。\n
A、3
B、5
C、10
D、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