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光公司201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: 1.3日购入A材料10吨,货款20 000元,运杂费300元,增值税2600元,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,材料暂未入库。(明光公司为一般纳税人,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)。 2.5日以银行存款30 000元向中原公司预付购买B材料款。 3.19日收到中原公司发出材料的已预付货款的B材料200千克,单价115元,对方代垫运费800元,增值税2990元。材料暂未入库。 4.23日收到中原公司退回的明光公司多付货款3210元。 5.26日明光公司购买A、B材料验收入库。
明光公司201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: 1.3日购入A材料10吨,货款20 000元,运杂费300元,增值税2600元, - 第4章 4.2 原材料的采购 - 会计学 -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 | 大学网课搜题引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