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:“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:( )。”a. 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. 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 c. 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的 d. 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